力士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4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5年03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本公司章程分派 董事酬勞206,585元及員工酬勞619,758元,均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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