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晉工程:子公司弘新建設申請授信額度,作連帶保證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11
2.發生緣由:子公司弘新建設申請授信額度,作連帶保證
背書保證之金額:50,000(仟元)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106/9/1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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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11
2.發生緣由:子公司弘新建設申請授信額度,作連帶保證
背書保證之金額:50,000(仟元)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106/9/1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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