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18財報變革來襲!台灣遞延1年117年正式導入 證券F4攜手助攻企業接軌國際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為協助企業順利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新公報,主管機關在評估對企業實務的影響後,決議讓台灣公開發行公司延後 1 年,於 117 會計年度起正式上路。櫃買中心攜手台灣證交所、台灣期交所及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等周邊單位,於北中南舉辦 4 場推動我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宣導會,昨 (20) 日在台北圓滿落幕,吸引上市、上櫃、興櫃及公開發行公司代表超過 3000 人參與。

本次宣導重點聚焦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的 IFRS 18 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該準則將取代現行的 IAS 1,對財務報表架構產生重大影響。新規定要求企業將收益與費損明確區分為營業、投資及籌資三大類別。此外,若管理階層在法說會等對外溝通場合使用特定的管理階層績效衡量指標,未來必須在財務報表附註中詳實揭露其計算與調節過程。
考量 IFRS 18 與現行制度差異較大,主管機關在評估對企業實務的影響後,為了讓公司有更充裕的調整時間,規劃台灣公開發行公司於 117 會計年度起正式適用,較準則原定的 116 年遞延 1 年,但也保留企業提前適用的彈性。同時,為落實永續發展並提升行政效率,主管機關宣布自 115 年第 1 季財務報告起,將全面實施財報申報無紙化。
會中邀請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講師針對實務應用進行深度剖析。由於 117 年正式適用時,必須同步揭露 116 年的比較期資訊,專家建議企業應及早展開系統調整與內部流程規劃。此外,會中亦針對 IFRS 9 與 IFRS 7 有關涉及依賴自然電力合約的修正內容進行說明,協助企業掌握最新的國際會計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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