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瑞: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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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Upsher-Smith Laboratories, LL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持股之子公司(由子公司Bor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貸與)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223,69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39,6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借款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Upsher-Smith Laboratories, LL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持股之子公司(由子公司Bor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貸與)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223,69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99,28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對Upsher-Smith Laboratories, LLC.營運資金並償還銀行借款。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Upsher-Smith Laboratories, LL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均為本公司100%間接持股之子公司(由子公司TWi Pharmaceuticals USA, Inc.貸與)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90,7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18,43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逾期應收帳款轉列。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457,31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7.1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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