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針對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對宜特等對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6/30
2.公司名稱: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2021年3月17日收受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昇陽半
導體」)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主張該公司營業秘密遭宜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已離職員工李明澈及劉國儒未經授權而重製、使用,
請求上開人等及本公司連帶賠償其所受損害新臺幣1億9,450萬餘元及所失利益
(昇陽半導體宣稱其毛利56億3,609萬8千元)。
2)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已於2025年6月30日宣判,駁回昇陽半導體對本公司提起之
附帶民事訴訟,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本案仍可上訴。
3)本件尚待取得法院判決書以了解具體判決理由。本公司一向尊重並確實保護
智慧財產權,具體落實機密資訊保護管控措施,並無任何違反相關法令之處。
本案所涉爭議之專案,實為本公司基於長期合作關係,自始即投注極大之人力、
物力、技術與成本,協助昇陽半導體建立符合客戶需求之技術及品質,詎昇陽
半導體據此取得相關業務機會後,甚而枉顧本公司之支持與協助,無視與本公司
長期之合作關係,執意起訴本公司而請求賠償,其無端對本公司興訟,已有失
誠信與商誼,昇陽半導體所訴於法更屬無據亦顯無理由。
6.因應措施:
如本案經昇陽半導體上訴,本公司仍將積極因應,以捍衛公司與股東權益,並重申
本公司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決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訴訟案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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