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展醫療: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賣回權行使作業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13
2.公司名稱:豪展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豪展一」,債
券代號:47351)於民國104年11月29日發行屆滿二年,依據本公司國內
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債券持有人
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
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
金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102.01% (實質
收益率為1.00%)。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加五個營業日前
以現金贖回本債券。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櫃檯買賣中
心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二、債權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行使「豪展一」之賣回權之期間為:自104年10月30日至104年11月
29日止。
三、賣回手續暨應備文件:
1.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請 台端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4年10月30日)
之前一個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4年11月29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止,向往來券商
申請辦理賣回手續,無須將債券領回。
2.檢附文件:(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至各證券
商取得),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3)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至證
券商辦理債券賣回手續。
四、本公司將於104年10月30日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
予債券持有人。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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