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強國際: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現金股利發放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2,382,781,383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整;並以盈餘股東股利新台幣794,260,461元轉增資,計擬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9,426,04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2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 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一)公司名稱: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2.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3.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4.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5.F113110電池批發業。 6.F116010照相器材批發業。 7.IE01010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8.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9.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10.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1.G801010倉儲業。 12.F401010國際貿易業。 1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5.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16.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18,000,000,000元,分為1,8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885,209,220元,已發行1,588,520,922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75號四樓。 (五)訂立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77年9月1日由全體發行人一致同意而訂立。第24次修正於105年6月8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包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 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分公司之設立:本公司得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及領域外本公司推行業務認為必要或適當之地處,設立分事務所。 (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18,000,000,000元,分為1,8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885,209,220元整,分為1,588,520,922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發行新股79,426,04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其發行條件如下: 1.股票股利轉增資發行新股79,426,046股,由原股東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於增資基準日之次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併湊登記。逾期未辦理併湊登記者,其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其股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並增進經營實力。 三、茲訂定105年9月5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5年9月1日至105年9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105年 8月31日以前之郵戳日期為準),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5年8月31日下 午五時前駕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股利以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即每仟股配發新台幣1,500元),茲訂於105年9月28日起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為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另匯費(或發放處理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前,本公司若因增資、買回股份、辦理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或公司債之轉讓、轉換、註銷等事項,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會為該項必要之調整並全權處理其相關事項。 六、本次增資新股權利證書劃撥暨上市:新股權利證書預訂於105年9月28日(星期三)直接劃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存摺帳戶內,並於同日上市買賣,股東無需辦理領取手續。股東亦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上述新股權利證書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換發。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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