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
保險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揭露一起補稅案例,民眾 A 君於 115 年將價值 600 萬元的保單要保人變更為女兒,因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贈與稅,除被要求補徵 35.6 萬元的贈與稅額外,還面臨裁處罰鍰。國稅局強調,變更保單要保人本質上屬於財產所有權的無償移轉,在法律定義上即為贈與行為。
理財
個人之間因債權債務關係而一次取得過去數年累積的利息所得時,必須在實際收到利息的那一年,將這筆總額全部併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進行結算申報。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特別指出,這類一次性收取的多年利息,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利息所得,不能自行分攤到各年度報稅,必須在「領取當年」全額誠實申報,否則一旦被查獲,除了補徵本來該繳的稅金外,還可能面臨漏稅額 2 倍以下的罰鍰。
202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