紘通企業:董事會決議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公告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 監察人酬勞,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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