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通風報信收取利益罪成判囚30個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名警長涉嫌向賭檔通風報信收取報酬,被控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被判入獄30個月,而麻雀檔的女檔主亦被裁定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判囚2年2個月。
案情指,47歲警長賴永傑於2012至13年間,涉嫌將警方反賭博行動的消息預先通知賭檔檔主歐培蘭,並收取對方現金一千元、一袋花旗蔘及兩張餅卡作報酬。法官判刑時,直斥警長落得如此填地,是自己一手造成,形容這種人留在警隊一個都嫌多。
法官亦下令,涉案警長須把收得的1千元賄款,交還特區政府。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