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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名: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翔名四代碼:80914)於115年8月15日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公司代號:8091


公司名稱:翔名

發言日期:2026/06/16

發言時間:15:44:18

發言人:吳予彤

1.事實發生日:115/06/16

2.公司名稱:翔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債券持有人得於115年7月6日至115年8月15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

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 100.25%(賣回年收益率0.125%)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5年8月15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賣回期間:115年7月6日至115年8月

15日止。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債券已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

始日(115年7月6日)之前一營業日(115年7月3日)起至屆滿日(115年8月15日)之

前一營業日(115年8月14日)止,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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