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宏旭-KY: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5年度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公司代號:2243


公司名稱:宏旭-KY

發言日期:2026/06/08

發言時間:17:07:04

發言人:蘇德仁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2)洽定之應募人:

應募人 與本公司關係

------------------------------- ------------

朱英杰 無

張修維 無

朱明偉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8,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 40,000,000 股為上限及私募無擔保國內轉換公司債以 4,000 張為

上限,並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擇適當時

機並視市場狀況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

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8成。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依上述基準計算之參考價格為新台幣28.53元,並以參考價格之87.63%計價,訂定

每股私募價格為新台幣25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轉投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方式籌資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及因應

公司發展引進策略性投資人等規劃,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具有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6/08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28.5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發行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新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於交付日起3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再行

賣出,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依相關規定,應先取具主管機關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

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後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款繳納期間:自115年6月9日起至6月23日止

(2)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115年6月23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市場狀況或客觀

環境變動,或因其他事實需要而須修訂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時,本

案授權董事長於法定15日繳款期限內調整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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