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新規 加強對境外投資監管 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鉅亨網編譯劉祥航 綜合報導
隨著中美科技競爭日趨激烈,中國國務院周一 (1 日) 公布新規《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加強對境外投資的監管,收緊跨國資本流動,預計於同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這部新規將過去分散於各部委的行政規章與政策提升至國家法律制度高度,旨在因應地緣政治風險上升、國際競爭加劇的新形勢,象徵著中國在加強跨境資本流動與技術轉讓監管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法律體系優化與適用範圍
根據官方說法,制定《規定》是為了解決長期以來對外投資管理主要依據部門規章、缺乏高位階專門立法的現狀,以更好地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其適用對象包括中國境內的企業、組織及居民個人;值得注意的是,對香港、澳門及台灣的投資管理,也參照此規定執行。
核心重點:安全審查與技術管控
《規定》的一大亮點是強化了境外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國務院投資與商務主管部門將對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境外投資,以及相關資產、權益的轉讓與處分進行審查。
在技術管控方面,《規定》明令禁止或限制未經許可的貨物、技術、服務及相關數據出口。為防堵所謂的「新加坡洗白」(即透過將員工與業務轉移至第三地以規避監管),新規特別禁止透過跨境派遣技術人員、提供遠程技術指導或安排跨境培訓等方式轉移限制技術。若投資者違反安全審查決定,可能面臨停止投資、限期處分資產,以及最高達投資額 1% 的罰款。
法律反制工具的正式化
針對近年個別外國政府對中資採取歧視性措施,《規定》正式確立了防禦性反制機制:
- 投資壁壘調查:商務部可針對外國的投資障礙進行調查,並採取調整投資政策或限制貿易等措施。
- 歧視性措施反制:中國政府有權依據《反外國制裁法》,對參與制定或實施歧視性措施的組織及個人實施反制。
- 黑名單與入境限制:對危害中國主權與發展利益的組織或個人,可禁止其在中國投資、入境,甚至取消相關人員的在中國工作資格。
專家分析與市場影響
分析人士認為,這部規定是北京應對西方經濟壓力的法律工具箱延伸。新加坡管理大學教授高樹超指出,新規旨在遏制資本外流,並將中資企業整合進北京的戰略競爭工具中,企業將愈發難以在地緣政治對抗中保持「商業中立」。
諮詢公司專家林漢昇則分析,新規在 Meta 收購 AI 新創公司 Manus 交易被取消後出台,顯示當局對人工智慧等戰略資產流失的高度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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