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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藥: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更正年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6838


公司名稱:台新藥

發言日期:2026/05/25

發言時間:17:59:55

發言人:魏景成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馬海怡

獨立董事:羅麗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馬海怡

許可項目:英屬開曼群島商育世博(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羅麗珠

許可項目:安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主席裁示投票表決。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85,723,637權,

贊成權數84,632,526權,反對權數295,624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及未投票

權數795,487權,贊成權數占出席總表決權數98.72%,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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