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芯鼎: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6695


公司名稱:芯鼎

發言日期:2026/05/26

發言時間:19:02:08

發言人:李長龍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彭志強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詹文雄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謝明霖先生/獨立董事

(4)詹惠芬女士/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出席表決總權數:59,583,906權

贊成權數57,743,06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9,036,838權),

佔出席總權數96.91 %;

反對權數531,37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31,378權),

佔出席總權數0.89 %;

無效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

佔出席總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1,309,46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306,256權),

佔出席總權數2.19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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