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藥華藥:說明本公司撤仲案進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公司代號:6446


公司名稱:藥華藥

發言日期:2026/04/26

發言時間:11:23:26

發言人:林國鐘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 GmbH(簡稱AOP)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32 Sch 5/25

4.事實發生日:115/04/2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關於本公司與AOP間仲裁案,本公司於2025年2月17日接獲國際商會(ICC)國際

仲裁院之部分仲裁判斷(Partial Final Award),本公司依法向德國法蘭克福

高等法院提出撤銷一部分之部分仲裁判斷。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於2026年4月

24日駁回本公司撤仲之聲請。

6.處理過程:

本次裁定並非最終決定,本公司將依法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並繼續

委請律師處理後續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次裁定對本公司目前之財務及業務狀況並無影響,因僅涉及部分仲裁判斷是

否應予撤銷,並非終局判決。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針對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駁回本公司撤仲聲請之裁定,因本公司核心法律主

張及重要證據未依法獲適當審理,本公司將依法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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