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控菸再升級 4月30日起持電子菸即違法 訪港旅客不豁免
鉅亨網新聞中心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的最新公告,香港控菸法例將迎來重大升級。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香港將全面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管有(持有)另類吸菸產品,包括電子菸、草本菸及加熱菸。此舉意味著消費者即便只是隨身攜帶而並未吸食,亦屬違法行為。

兩檔處罰標準:最高罰 5 萬及監禁
根據《2025 年控菸法例(修訂)條例》,執法部門將按管有數量採取不同層級的處罰方式:
- 少量管有:若持有不多於 5 個菸彈、5 毫升菸油、100 支加熱菸或 100 卷草本菸,違法者將被處以 3,000 港元的定額罰款。若當事人拒絕提供身分證明或妨礙執法,罰款最高可增至 1 萬港元。
- 大量管有:若超過上述數量,將改以檢控形式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面臨 5 萬港元罰款及監禁 6 個月。
此外,若有人在禁菸區內吸食另類菸,執法人員將同時針對「在禁菸區吸菸」與「管有另類菸」分別發出兩張定額罰款通知單。
無過渡期 旅客一視同仁
香港衛生署明確表示,這項新規沒有設置過渡期,也不存在「先警告、後罰款」的教育機制。
在執法標準上,訪港旅客將與本地居民一視同仁,不會因遊客身分而獲得豁免。執法部門強調,從 4 月 30 日起將立即嚴格執行法規,呼籲所有入境人士切勿攜帶相關產品,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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