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轉職潮必看!勞部提醒雇主:拒發服務證明 小心吃30萬元罰單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農曆年後轉職潮正式引爆,許多勞工正準備邁向職涯新篇章。勞動部特別提醒,服務證明書是勞工求職與證明資歷的重要文件,依法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發給。若雇主違反規定,將面臨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的罰鍰,且可按次處罰。勞動部呼籲企業主應遵守法規,不僅要準時放人,更要守法發證,與勞工共同維護健全的職場權益。

勞動部說明,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9 條明文規定,勞動契約終止時,只要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絕對不能說不。這項規定並不限制離職的原因,無論是常見的自請離職、退休,或是非自願性的資遣、甚至是懲戒性解僱,雇主都必須依照勞工的要求,盡速發出這張資歷證明。即便員工已經離職一段時間才回過頭申請,雇主依法仍然有義務提供。
對於這張證明的內容,勞動部進一步解析,服務證明書是新雇主判斷勞工專業背景的重要參考依據。根據相關函釋,證明的內容應以客觀事實為主,包含勞工在公司擔任的職務、工作性質、工作年資以及工資等 4 項核心資訊。至於許多勞工擔心的負面標籤,勞動部強調,如果雇主想要加註考績評價、離職原因或獎懲紀錄等額外內容,必須先尊重並徵得勞工的意願,絕對不能擅自登載,以免造成爭議。
勞動部嚴正強調,發給服務證明書屬於法律上的強制規定,雇主負有絕對的遵守義務。為了落實勞動法令,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將持續加強宣導。勞工朋友如果遇到雇主硬是不給證明,或是對證明書上記載的內容有疑義,可以立刻檢具相關證據,向所在地的勞動主管機關尋求法律協助與申訴,確保自己的轉職路不受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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