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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公告取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公司代號:2881


公司名稱:富邦金

發言日期:2026/01/27

發言時間:17:38:53

發言人:韓蔚廷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63號12樓部分及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358號

2.事實發生日:115/1/27~115/1/2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民國115年01月27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358號

交易單位數量:163.57平方公尺(折合49.48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

115/02/01-118/01/31: NT$446元(含稅)

118/02/01-120/01/31: NT$460元(含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

115/02/01-118/01/31: NT$22,080元(含稅)

118/02/01-120/01/31: NT$22,743元(含稅)

(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63號12樓部分:

交易單位數量:264.33平方公尺(折合79.96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

115/02/01-118/01/31: NT$551元(含稅)

118/02/01-120/01/31: NT$568(含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

115/02/01-118/01/31: NT$44,078元(含稅)

118/02/01-120/01/31: NT$45,400元(含稅)

(3)使用權資產金額:NT$3,618,736元(含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營運需求,新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高雄牛乳大王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80.06.29

前次移轉金額:依承租面積核算NT$50,356,517元(含稅)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民國115年02月01日至民國118年01月31日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NT$66,158元(含稅)

租期:民國118年02月01日至民國120年01月31日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NT$68,143元(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358號:

租金估價金額:每個月NT$24,938元(含稅)

(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63號12樓部分:

租金估價金額:每個月NT$44,498元(含稅)

(3)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NT$ 3,880,804元(含稅)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許春寶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符合營運需求,新租。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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