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31日專訊》瑞風新能源(00527-HK)公布,由於股份認購協議A及可換股債券認購協議A所載的先決條件未能於2025年12月31日前獲達成,股份認購事項A及可換股債券認購事項A將予以終止。因此,股份認購協議A及可換股債券認購協議A已根據其條款予以終止。
由於正式股權轉讓協議項下的生效條件未能於2025年12月31日前獲悉數達成,建議收購事項將予以終止。因此,正式股權轉讓協議其餘條文於本公告日期尚未生效且未產生效力。
由於股份認購事項A、可換股債券認購事項A及建議收購事項將予以終止,故無須申請清洗豁免。
另外,公司分別與認購人B及認購人C訂立補充協議,以將認購事項B截止日期及可換股債券認購事項C截止日期進一步延後至2026年6月30日。因達成相關先決條件所需的時間長於預期,故需延期。為免生疑問,認購事項B及可換股債券認購事項C亦並非互為條件。
(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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