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國家體育總局前局長苟仲文受賄2.36億餘元,一…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苟仲文受賄、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苟仲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苟仲文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24年,被告人苟仲文利用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書記,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6億餘元。2012年至2013年,苟仲文擔任北京市副市長期間,在相關項目收購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8歲的苟仲文曾任中國信息產業部副部長,北京市副市長、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2016年出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中國奧委會主席、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執行主席。他在2017年的中共十九大入選中央委員。
2022年8月,年滿65周歲的苟仲文被免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職務,後出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2023年1月,苟仲文當選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
2024年5月,苟仲文被官宣受查,同年12月被通報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檢察機關同月再對他作出逮捕決定。中紀委國家監委指其「嚴重破壞體育系統的政治生態」、「搞權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等。今年5月,檢察機關對苟仲文提起公訴。法院8月就此案進行公開審理,苟仲文當庭認罪悔罪。(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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