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佳總:公告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公司代號:5355


公司名稱:佳總

發言日期:2025/11/17

發言時間:18:32:49

發言人:陳冠民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4/11/17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業務規則條款:第12條第1項1款。

(2)發生緣由:114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4/11/19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 上櫃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三個月內無法補正

或改善者,致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

無法補正或改善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

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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