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新宇環保(00436-HK)公布,收到有關公司作為貸款融資擔保人被申索有關法律傳票。
集團指出,於2020年9月25日,柳州新宇榮凱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訂立貸款協議,據此,中行柳州分行同意向柳州新宇榮凱提供一筆金額為1.2億元(人民幣.下同)之貸款融資,為期60個月並分期償還,以用於為中國廣西柳州之廣西柳州汽車城江口工業園內之危險固體廢物綜合處置之廠房及設施建設提供資金;及公司及廣西榮凱與中行柳州分行訂立擔保協議,據此,公司及廣西榮凱同意共同向中行柳州分行提供擔保,作為柳州新宇榮凱在該貸款協議項下還款責任之保證。
於2025年10月24日,柳州新宇榮凱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之傳票,中行柳州分行,被索求總額為4825.8萬元之款項,即貸款協議項下之到期未償還本金,連同截至2025年7月18日之有關利息及違約罰息,以及法律追收費用;及以折價或拍賣,變賣柳州新宇榮凱位於中國廣西柳州鹿寨縣江口鄉水碾村水碾屯及其鄰近之若干不動產。公司及廣西榮凱作為共同擔保該貸款之擔保人,亦分別被列為被告,涉及申索之金額相同。該事項將於2026年4月9日由柳州中院進行審理。於202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有關傳票。(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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