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六大國有銀行集體廢除監事會 公司治理迎來新變革
鉅亨網新聞中心
9 月 25 日晚間,中國工商銀行 (601398-CN)、農業銀行 (601288-CN)、中國銀行 (601988-CN)、建設銀行 (601939-CN)、交通銀行 (601328-CN) 與郵儲銀行 (601658-CN) 等六大國有銀行同步發布重要公告,宣布將不再設立監事會,此舉為中國金融業公司治理結構的重大變革。根據各家銀行的公告,原監事會的監督職權將轉由董事會轄下的審計委員會承接。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與交通銀行等五大行表示,不再設立監事會的相關議案已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開的年度股東大會上獲得審議批准,並於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准其公司章程修訂的批覆。隨著章程修訂正式生效,這五家銀行的監事會及監事依法撤銷,現任監事亦不再擔任相關職務。各行公告均提及,卸任監事已確認與銀行無任何意見分歧,也無其他事項需通知股東及債權人。
與此同時,郵儲銀行也發布了 202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會議資料,其中包含《關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再設立監事會的議案》。該議案提議不再設立監事會及下設專門委員會,相關職權同樣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此案尚待股東大會審批及監管機構核准。
此次大規模調整的法源依據來自於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監管機構的配套政策。2024 年 12 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知,明確金融機構可依據《公司法》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審計委員會以行使監事會職權,公司可選擇不設監事會或監事。此規定為銀行優化治理架構提供了法律基礎,目前除六大行外,已有多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及地方性銀行宣布跟進。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廢除監事會的核心目標在於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並降低成本。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曾剛指出,商業銀行監事會的部分職能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職能存在重疊。
因此,撤銷監事會並將監督職能整合至審計委員會,既能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又能簡化管理層級、降低營運成本。此外,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通常由具備財務、法律等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組成,其在財務監督與合規審查方面可能具備更強的專業能力。此舉被視為鼓勵金融機構探索更靈活、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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