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與公事包難兼顧?新財劃法錯在哪裡 一表看分明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自去年底倉促通過後,引發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失衡、事權不清等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昨(13)日邀集全國 22 縣市政府召開兩場研商會議,他並直指當前《財劃法》的三大結構性錯誤:城鄉失衡、預算排擠及事權不清,多數首長也於會中表示新版《財劃法》法條與公式皆有問題,必須重新檢討水平分配機制。

卓榮泰指出,當前《財劃法》面臨三大結構性錯誤。首先,中央財源遭排擠。新版法案將 4,165 億元撥入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導致中央歲入大幅減少,卻仍須支應國防、外交、公共建設等重大支出,加上舉債已達 2,992 億元,若再維持原有補助款編列,恐違反公債法 15% 流量上限,中央財政陷入困境。
第二項問題是事權未明確回歸地方。卓榮泰強調,既然強調地方自治,相關事權應由地方政府承擔,或依比例與中央分擔,但目前法條未清楚劃分,地方無所依循,自治精神難以落實。
第三則是計算公式失衡。新版《財劃法》過度依賴人口與營業額指標,忽略人口結構差異、土地管理成本及各地產業發展條件,導致城鄉財政分配極度失衡。農業縣市在土地價值與管理成本上明顯吃虧,卻未獲合理補助,反而營業額集中地區如六都受益最多。
在會議中,卓榮泰逐一聽取 11 位縣市正副首長意見,多數首長認為新版《財劃法》法條與公式皆有問題,必須重新檢討水平分配機制。有首長指出:「獲配多的、獲配少的,必須將心比心,以取得城鄉均衡。」此外,地方普遍支持將自治事項回歸地方,但希望中央明確說明內容與責任分工。
卓榮泰以「錢包與公事包」比喻中央對地方的補助邏輯:錢包代表新增財源,公事包則涵蓋自治事項與共同負擔項目,兩者合併才是完整的財政支持。他強調,不能僅修正計算公式,更須全面檢討制度設計,建立可長可久的《財劃法》。
《財劃法》三大錯誤一覽表
類型 | 說明 | 影響 |
---|---|---|
中央財源排擠問題 | 新版《財劃法》將中央 4,165 億元撥入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導致中央歲入減少,無法支應國防、外交、公共建設等支出 | 中央預算編列困難,恐違反公債法流量上限 |
事權未明確回歸地方 | 地方自治事項未清楚劃分,中央與地方責任不明 | 地方政府無所依循,自治落實困難 |
計算公式失衡 | 過度依賴人口與營業額指標,忽略人口結構、土地管理成本等因素 | 城鄉財政分配失衡,農業縣市明顯吃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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