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關稅協議細節披露:日投資5500億美元 被迫押注半導體能源AI 獲利9成歸美國
鉅亨網編譯陳韋廷
隨著美日新貿易協定上周四 (4 日) 正式實施,這項涵蓋關稅調整、市場准入等多領域合作的協定中最受矚目的核心條款,也就是日本承諾對美投資 5500 億美元的具體運作細節也逐漸清晰地呈現在世人眼前。

美國總統川普上周四簽署行政命令,標誌著美日貿易協定正式生效。根據白宮聲明顯示,該協議內容豐富,涉及多個關鍵面向。日本這 5500 億美元將投向半導體、製藥等七大關鍵戰略領域,如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氣 (LNG) 項目,投資將協助日企承擔高風險策略投資。
協議簽署後,兩國政府發布了聯合聲明和諒解備忘錄 (MOU),後者詳細規定投資的治理結構、決策流程與利潤分配機制。從備忘錄核心內容來看,這筆投資的決策權高度集中在美方。
哈德森研究所的分析報告顯示,美國總統對投資項目擁有最終決定權,若日本拒絕為選定的項目出資,將面臨美國施加新關稅的風險,但日本企業在項目供應鏈中享有優先權。
根據哈德森研究所整理的 MOU 要點包括:日本必須在川普總統任期於 2029 年 1 月 19 日結束前撥出 5500 億美元,投資聚焦半導體、製藥、關鍵礦物、造船、能源 (含管線)、AI 及量子運算等關鍵戰略領域。
美國總統將成立由商務部長擔任主席並遴選其他成員的投資委員會,負責推薦與監督投資,美日雙方也指派代表組成諮詢委員會,為投資委員會提供建議、法律與策略支援。
此外,「美國投資加速器辦公室」負責投資項目的執行、管理與運營,由商務部長任命執行董事。美國將為每項投資設立特殊目的公司 (SPV),並由美國或其指定機構管轄。經美國總統批准後,美方提出具體項目及投資金額供日方審議,日本約兩個月內回應並將資金匯至美國投資加速器辦公室。
日本雖有權拒絕為某企業目提供全部或部分資金,但美國可採取反制措施徵收關稅。日美兩國將均分項目利潤直至日本收回投資,此後利潤按 90% 分配給美國、10% 分配給日本,且日本公司在可能情況下將優先成為項目供應商和供貨商,兩國還將遵守各自國內協議和法律。
從治理結構來看,這筆投資的決策權幾乎完全由美方掌控。投資委員會由美國商務部長擔任主席並挑選成員,且據悉無日方成員,投資項目由美國總統親自挑選,日本僅在「諮詢委員會」中,但職能是提供建議等,而實際操作中難改美方選定的項目,美國商務部長直言川普總統對投資去向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權」。
利潤分配機制方面,「先還本、後分利」模式獨具玄機,項目先以 50/50 比例分配利潤至日本收回初始投資,之後美國獲 90%、日本獲 10%,直至計畫結束。這讓日本投資更像「債務」,不過在長期獲利情況下,日本仍能獲得一定收益,且投資失敗時,日本償債義務優先於股權股東。
- 告別選擇困難!這檔ETF聚焦龍頭成長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延伸閱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