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水龍頭打開」重演炒房?彭金隆:時空已不同 支應公股銀需求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行政院拍板,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銀行承作的新青安貸款案件,將不再計入《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所規範的「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以確保首購與自住民眾的購屋權益。外界憂心是否重演炒房狀況,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目前新青安件數與金額均已回歸正常,時空背景不同,此次放寬就是為了支應公股銀行,在金融穩健與社會需求之間取得平衡,保障民眾基本居住權益。

彭金隆今天率各局處首長舉行中元普渡團拜,他受訪時指出,依據《銀行法》第 72-2 條,主管機關需就銀行流動性、風險進行管理。過去十年來,不動產貸款成長幅度接近 85%,但存款僅增加約 73%,在房市熱絡下,資金水位確實偏緊。考量民眾首購、自住需求強勁,主管機關責成銀行應優先滿足民生貸款,此次放寬,正是針對承作最多房貸的官股銀行,提供更大空間來支應需求。
外界關注「水龍頭一開」是否會助長炒房,彭金隆強調,觀察新青安貸款從去年高點到今年上半年,件數與金額均已明顯下降,貸款用途回歸自住導向,加上財政部已推動精進方案,要求新增借款人「限貸一次」,並持續強化徵授信審核、貸後管理及稽查,市場環境已與去年不同。
他重申,銀行是特許事業,應善盡社會責任,確保資金流向首購、自住族群。
金管會於例會上進一步說明,主管機關早已要求各銀行建立「住宅貸款流量控管機制」,並督導銀行公會設置「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專區」,提供諮詢與申訴窗口,以利民眾查詢。然而,部分銀行因積極配合政策辦理自用住宅貸款,導致依《銀行法》第 72-2 條計算的比率偏高,形成額度受限問題。因此,經跨部會協商並取得共識後,才決定放寬規範。
金管會同時提醒民眾,在申辦房貸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財務狀況,並注意三項關鍵:第一,即使屬於新青安或自用住宅房貸,仍須通過銀行依授信「5P 原則」所進行的審核,包括借款人背景(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與未來展望(perspective);第二,銀行核貸後仍需依資金期程安排撥款,民眾應預留交屋時間;第三,銀行鑑價金額可能與成交價不同,實際貸款金額可能與預期落差。
金管會再次強調,銀行不得將購買壽險商品作為貸款搭售條件,亦不得於貸款過程中進行不當勸誘,主管機關將透過日常監理與金融檢查,確保銀行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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