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鋼:公告本公司自114年8月19日起恢復為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4/08/15
2.櫃買中心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符合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3項及第4項第1款之規定,
故本公司之有價證券自114年8月19日起恢復為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
3.公告內容:
本公司前因公告並申報114年第1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
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ㄧ,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而採預收款券方式交易。
本次公告並申報114年第2季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已不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
且淨值較前期增加,另會計師未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亦無其他各款應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核已符合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3項及
第4項第1款之規定,故本公司之有價證券自114年8月19日起恢復為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4/08/1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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