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網購相關投訴佔比約40%,有個案指自提點遺失貨件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消委會稱,去年接獲約1.7萬宗與網購相關的投訴,佔比約40%。
消委會提到,投訴如有平台未能履行在網站列明的本地退貨承諾;有物流公司系統發出提貨通知,與消費者接獲通知的時間有誤差,而衍生逾期收費;以及自提點遺失貨件等。
有個案指,速遞公司根據發出取件短訊的時間,要求客戶在24小時內取件,但投訴人延遲超過1.5小時才收到短訊,導致錯誤評估取件時限,結果被收取逾期費用。另有投訴人在網購後,最終貨物不翼而飛,投訴人之後發現自提點把貨物堆放於後巷無人看管。
消委會建議,物流公司可在通知取貨的短訊中,列明徵收逾期收費的實際時間,並設立機制處理因技術延誤或系統錯誤所引致的爭議,而自提點有責任妥善管理貨件儲存及提取流程,應加強與物流公司協調,提高服務質素,防止貨件遺失或錯誤派發。(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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