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聞》財新:宗馥莉靠公證遺囑繼承宗慶后所持娃哈哈股權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娃哈哈接班人宗馥莉與「同父異母三兄妹」爭產案7月初在香港曝光後,引發廣泛關注。案中焦點除了香港滙豐銀行帳戶內18億美元的歸屬之外,還有就是宗馥莉通過繼承方式獲得的娃哈哈集團股權是否存在變數。據《財新》獲得的一份宗馥莉於2024年3月申請所做的繼承公證顯示,被繼承人宗慶后生前對所持娃哈哈集團29.4%股權及收益立有公證遺囑,該份遺囑公證書指定宗慶后所持娃哈哈的股權財產由宗馥莉繼承。
*宗馥莉持「獨生子女光榮證」*
報道指,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后去年2月25日病逝後,宗馥莉花費數月解決內部股東糾紛、甚至一度辭職相逼,才真正接管了娃哈哈的管理權。去年3月1日,宗馥莉向杭州市東方公證處
申請辦理被繼承人宗慶后遺產的繼承公證,並提供了12項證明材料,包括宗馥莉的證件、宗慶后的死亡及火化證明、宗慶后與施幼珍(宗馥莉生母)的《結婚證》和宗馥莉的《獨生子女光榮證》以及一份同樣由東方公證處出具的遺囑公證書。
繼承公證書稱,經查詢公證行政系統和行業管理系統及所有繼承人確認,公證遺囑為被繼承人宗慶后生前所立的針對上述財產(娃哈哈集團29.4%股權及收益)的最後一份有效遺囑。
宗慶后的所有繼承人對上述情況均無異議且對上述遺囑均予認可。繼承公證書並證明宗慶后生前所立遺囑未違反《民法典》規定,真實,有效。
按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遺囑繼承的效力優先於法定繼承,若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sl)
- 檳城漲勢吸金,資金正悄悄進場中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