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工信部等八部門就「汽車數據出境安全指引」徵求意見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門公開徵求對《汽車數據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的意見,汽車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汽車數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1)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2)自當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100萬人以上個人信息(不含敏感個人信息);(3)自當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1萬人以上敏感個人信息;(4)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5)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的其他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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