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德: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19
2.公司名稱:銳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綜合持股91.94%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5月09日金管證審字第1140340609號函示辦理。
(2)本公司之子公司銳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因對轉投資事業總格精密機械(上海)
有限公司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並轉列為資金
貸與,致資金貸與期末餘額超過限額規定。
6.因應措施:
銳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改善方案(A)創造營收,充實資金。
(B)積極收回應收帳款,持續增加還款能力。(C)降低營業費用。
以此逐步改善資金貸與超限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5月09日金管證審字第1140340609號函示
辦理,將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並請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及督促該子公司於本公司公告申報114年第2季
財務報告前銷除超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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