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新能源(1250)︰申延長豁免嚴格遵守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山高新能源(01250-HK)公布,於要約結束後,4.79億股公司股份(相當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1.31%)由公眾人士持有,因此公眾人士所持已發行股份低於25%,而公司未符合上市規則25%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嚴格遵守上述上市規則第8.08(1)(a)及13.32(1)條的規定之暫時豁免。
公司已獲要約人告知,其已委聘一間證券公司以配售不低於公司已發行股本3.69%的股份,以便恢復股份的公眾持股量。然而,要約人需要更多時間就配售事項鎖定足夠的有意潛在承配人。於本公告日期,公司的公眾持股量約為21.31%,仍低於上市規則項下的25%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
由於豁免將於2025年5月17日屆滿,而公司之公眾持股量於本公告日期仍低於上市規則項下之最低公眾持股量25%,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進一步延長豁免期限,由2025年5月18日起至8月17日止,且有關申請於本公告日期仍在處理中。(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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