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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史上次高裁罰!明台產物任意車險賠款預估重大疏失 金管會開罰9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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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史上次高裁罰!明台產物任意車險賠款預估重大疏失 金管會開罰900萬元。(鉅亨網資料照)

金管會今 (15) 日公布對明台產物處分案,該公司於 2023 及 2024 年度辦理任意汽車保險賠款預估作業時,發生延遲估列及短估賠款件數,遍及各分公司,導致賠款準備金低估多達 5.75 億元,保險局官員直指明台產物 3 大缺失,包括人員未依內規執行、全面性及系統性違失、管理層疏於管理,依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新台幣 900 萬元罰鍰,為產險業史上次高的裁罰金額。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明,依照明台產物辦理任意車險賠款預估作業內規,受理賠案後 3 至 7 個工作天內須輸入預估賠款,但人員未依相關憑證核實估列未來可能的賠款金額及未具免賠結案條件即先行結案。



據統計,2023 及 2024 年度延遲估列及短估賠款件數分別為 53725 件及 47286 件,占該年總理賠件數之 43.2% 及 38.68%,且該等情形遍及各分公司,該公司管理階層未即時採取矯正措施。

明台產物 2023 及 2024 年度辦理任意汽車保險已報未付賠款準備金提存作業,未逐案依實際相關資料估算提存已報未付保險賠款,致去年 6 月底賠款準備金低估 1.48 億元,8 月底及 10 月底分別低估 3.12 億元及 5.75 億元。

此案是由明台產物自行發現,於去年 10 月 30 日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不過,公司已於去年 8 月知悉此項內部控制缺失,同年 9 月 5 日由總經理、風控長、總稽核及法令遵循主管等高階主管組成調查小組展開調查,並於同年 9 月 18 日召開重大偶發事件評估會議,自承有內部管理不當及疏忽情事,但仍未審慎檢視其嚴重性,同年 10 月 29 日發現仍有 5 億餘元短估賠款待調整。針對此項缺失,保險局因此裁罰 120 萬元。

蔡火炎補充,明台產物此案違反 2 種規定,其一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此案合計開罰 780 萬元,該辦法可裁處 60 萬至 1200 萬元;其二則是「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此案開罰 120 萬元,該辦法可裁處 60 萬至 600 萬元。

蔡火炎坦言,此次明台產物任意汽車保險未決賠款準備金遲估與短估缺失確實較為罕見,對於該公司總經理等高階主管去職原因已無法探究,強調「這是很嚴重的內控缺失」,出現系統性的問題,因此,仍請公司就失職人員部分進行處分,並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措施,全面強化內稽內控制度並確實落實執行,以有效防杜類此情事發生,確保公司穩健經營。

蔡火炎說,明台產物當時通報重大偶發事件時,就有找公司來了解,調查過程中也有進一步金檢。他強調,其他各家產險針對辦理任意汽車保險賠款預估作業,內規都訂得很清楚,「任何案子進來就是要盡快 Key in」,因此並無此等遲估、短估問題。

回顧過往產險業開罰案例,明台產物此案裁罰金額並列史上次高,史上最高為和泰產險 1140 萬元罰鍰,次高還有安達產險 9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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