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國安法附例生效,國安公署6個履職場所列為禁地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的兩項附屬法例,昨日刊憲並即時生效。附例將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劃為禁地,在附表入面載列6個地方,包括公署徵用做辦公室的酒店,以及計劃興建公署總部的地段。
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被劃為禁地等,附表載列的6個地方,包括國安公署徵用做辦公室的銅鑼灣維景酒店、炮台山的城市花園酒店、西環的港島太平洋酒店,以及紅磡維景酒店。政府落實在大角咀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以及海帆道的空地,興建國安公署總部,同樣納入為禁地。
政府發言人強調,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亦不會影響機構和組織的正常運作;劃為禁地的地方均不涉及私人民居,亦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良影響。(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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