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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監管》人行發布業務數據安全管理辦法,防範業務數據被洩露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人民銀行公布,《中國人民銀行業務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2025年4月2日人行第5次行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辦法》共七章五十六條。

 

*遵循「誰管業務,誰管業務數據,誰管數據安全」原則*

 



  《辦法》指出,業務數據安全工作遵循「誰管業務,誰管業務數據,誰管數據安全」原則。

中國人民銀行對業務數據安全負指導監管責任。數據處理者應當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防範業務數據被篡改、破壞、洩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等風險,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個人及組織合法權益,尊重社會公德倫理,遵守商業道德和職業道德,保障業務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業務數據分為一般數據、重要數據、核心數據三級。重要數據是指特定領域、特定群體、特定區域或者達到一定精度和規模,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洩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可能直接危害國家安全、經濟運行、社會穩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數據。核心數據是指對領域、群體、區域具有較高覆蓋度或者達到較高精度、較大規模、一定深度,一旦被非法使用或者共享,可能直接影響政治安全的重要數據。

 

*相關措施要求不影響正常辦理金融業務*

 

  人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既提出數據處理者原則上應當履行的安全保護義務,又明確例外情形下豁免相關義務的措施,相關措施要求不影響正常辦理金融業務。《辦法》明確從

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鼓勵數據處理者勤勉盡責加強數據安全保護,支持數據處理者提供有價值的數據安全風險情報和協助及時發現重大數據安全風險隱患,有利於協同加強數據安全保障。(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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