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看這裡〉因應關稅衝擊 所得稅申報延繳至6月底!注意這些新規定及眉角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5-04-17 15:31

5 月的報稅季即將到來,KPMG 安侯建業家族辦公室主持會計師及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洪銘鴻提醒,今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與受控外國公司(CFC)規範有多項新制上路,納稅義務人應特別留意,以確保申報正確、降低日後遭稽徵查核的風險。此外,為降低美國關稅新制衝擊,財政部預計延長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間至 6 月 30 日,提醒各位民眾密切關注相關資訊。
針對 113 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申報,KPMG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經理陳萱指出,今年度的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皆已調高,整體課稅門檻提升,有助於減輕納稅負擔。此外,財政部也導入新功能,納稅義務人於登入線上版或手機版網路申報系統時,即可下載「稅額估算表」,快速完成試算與申報流程,建議民眾多加利用,以便及早在申報期限內完成繳稅事宜。
在金額調整方面,今年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至 21 萬元,免稅額則調高至 9.7 萬元。針對年滿 70 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其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進一步調升至 14.55 萬元。標準扣除額方面,單身者為 13.1 萬元,有配偶者則為 26.2 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也一併調高至 21.8 萬元。課稅級距、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額、基本所得額免稅額(調高至 750 萬元)以及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調高至 3,740 萬元)等多項金額亦依物價指數進行調整。
針對特別扣除額的修正,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擴大至 6 歲以下子女,且第 1 名子女可扣除 15 萬元,第 2 名(含)以上每人可扣除 22.5 萬元,並取消原有的排富限制。此外,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也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金額上限提升至 18 萬元,但設有排富規定。需注意的是,除非符合特殊排除規範,原則上此項扣除額僅適用於納稅人本人、其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於國內無自有住宅的情況。
陳萱提醒,擬適用上述扣除項目的納稅義務人,應事先確認自身是否符合條件,並妥善保留相關憑證文件,以利後續查核順利通過。此外,若對申報系統查詢之所得資料有任何疑義,應先主動洽詢所得給付單位,切勿任意刪除或修改系統金額,以免產生漏報或短報情形。
此外,財政部於 114 年 2 月 19 日發布號令。個人出售房屋應以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及原始取得成本核實認定財產交易所得額。惟若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如含車位之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簡稱高級住宅或豪宅,例如臺北市達新台幣(下同)6,000 萬元、新北市達 4,000 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達 3,000 萬元),或不含車位房地總成交金額除以不含車位房屋所有權登記總坪數計算之每坪單價達一定金額以上者,以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 20% 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而非屬高級住宅者,於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規定比例計算(非以實際成交金額及原始取得成本核實認定財產交易所得額者,統稱設算利得)。
洪銘鴻提醒,原則上個人均應以實際成交金額及原始取得成本計算實際房屋出售利得,僅於未能取得原始取得成本時,方以設算利得申報,並非實際利得與設算利得可以二選一申報。若採先設算利得方式申報,後續若稅局查得當初實際取得成本,仍得按實際成交金額及原始取得成本計算利得進行補稅及處罰。個人若於申報時因未保留相關成本紀錄,或可與原購屋時之貸款銀行或向原購屋建商查詢相關原始取得成本,以利計算出售利得。
在 CFC 新制方面,洪銘鴻指出,今年 CFC 規範已邁入第二年實施,納稅人對於相關制度仍處於摸索階段。依據財政部最新公告,若納稅義務人透過信託方式將關係企業股權或資本額納入信託財產,且該企業位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當信託受益人及其關係人持股比例超過 50% 或具有控制權時,即符合 CFC 認定標準,必須將該企業盈餘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
若信託契約未明確記載受益人,或委託人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則委託人將被視為孳息受益人,應依 CFC 相關規定辦理所得申報。依規定,信託受託人應於次年一月底前完成信託所得申報,並將 CFC 盈餘分別計入孳息受益人或委託人之投資收益。
針對 CFC 的查核重點,洪銘鴻提醒,納稅人應特別檢視自身或與關係人所持有的境外公司是否落入 CFC 定義,包括公司是否設立於低稅負地區、是否符合受控標準,並據此揭露於「個人及其關係人持股明細表」,或申報「個人 CFC 營利所得計算表」。若該 CFC 未符合實質營運活動構成要件,則必須評估當年度盈餘是否超過免申報門檻(新台幣 700 萬元)。
此外,盈餘計算方式須依中華民國認可財務會計準則調整,包括稅後淨利、未分配盈餘等項目;若涉及轉投資事業之權益法認列、股權處分損益,亦應審慎檢視相關計算項目,確保數據準確。若採用 FVPL(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進行投資評價,相關變動數與調整項亦應準確填報。對於有虧損的 CFC,也應依規定完成申報並提供相關文件佐證。
洪銘鴻強調,CFC 制度涉及海外控股架構、信託安排等複雜結構,若納稅義務人認為應申報內容較為複雜,建議及早尋求專業協助。另若過往申報內容有誤或遺漏,也應儘早補辦申報與補繳稅款,避免因查核補稅而面臨罰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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