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林恢復定罪
經濟通新聞 2025-04-01 10:55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披露受廉署調查人身份案,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以3:2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回復林卓廷定罪及判刑。
林卓廷在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在721事件中被廉署調查,原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成,判監4個月。林卓廷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裁定律政司上訴成功,恢復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成及判監4個月的定罪及判刑。(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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