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淘寶假借外資之名 限半年內撤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浪科技訊 5月15日午間消息,據台灣媒體報導,台灣“經濟部”14日表示,淘寶網假借外資之名,未在台灣補辦陸資程序,股東結構申報不實,款新台幣24萬元(約合人民幣4.9萬元),並限期半年內停止或撤回投資。
“經濟部”年初曾對阿里巴巴處新台幣12萬元(約合人民幣2.4萬元)。“投審會”稱,陸資許可辦法於2009年頒佈實施,阿里巴巴在此辦法頒佈前,於2008年以外商名義來台注冊,淘寶則是在法規發布后,在2012年申請“香港商淘寶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與阿里巴巴來台設立分公司過程與手法相同。
“投審會”認為淘寶明知故犯,決定加倍處,並在處后的6個月停止或撤回投資, 淘寶網台灣分公司必須在公文送達后6個月內處理公司營運、業務、員工。若淘寶想要重遞申請案,只要符合陸資投資許可項目,還可再申請。(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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