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港股李家超:新聞自由在符合法律下獲得保障經濟通新聞2022-11-08 10:27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對於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上訴虛假陳述罪遭駁回,被問到會否損害新聞自由,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新聞自由一直受到基本法保障,但強調任何專業都不能凌駕法律。 蔡玉玲就元朗7﹒21事件製作專題報道時,申請查冊車牌,去年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成,判罰款6000元。她早前提出上訴,昨遭高等法院駁回。蔡玉玲離開高院時表示,對裁定決感到失望,亦相信新聞界同樣感到失望,但強調自己無悔無愧。(ac)(zz)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商湯曾再飆逾一成3日累漲五成,二線科技股可追落後?下一篇恒生科指期貨現貨月份未平倉合約總數129510張,減345張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