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緹亞:更正104年1月份至7月份公告之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備註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03
2.公司名稱:桑緹亞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告之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應為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
之30%,誤植為10%。更正之限額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月 更正前 更正後
------- --------- ----------
104/1 93,487 280,461
104/2 93,487 280,461
104/3 93,487 280,461
104/4 61,049 183,149
104/5 61,049 183,149
104/6 61,049 183,149
104/7 61,049 183,149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將更正後資料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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