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吉媒:有關104/12/03各大媒體報導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及各大媒體等。
2.報導日期:104/12/03
3.報導內容:有關信吉電視台呂姓主持人夫婦遭槍擊事件之相關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信吉電視台並非信吉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而係本公司之行銷通路管道之一。
(2)本公司有優秀節目製作團隊,且該事件乃屬個人私事,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
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稅季理財術,掌握資本利得又能減少稅務負擔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