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 更新股上市指引 以公司質素為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港交所旗下聯交所,4月13日刊發有關首次公開招股審批及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的指引信 – HKEX-GL68-13A (GL68-13A)的更新版。
聯交所強調審視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時是評估公司質素方面,而非以「清單」作為判定基準,故此更新指引信GL68-13A,並重申該指引信所載特點並非判斷個別公司是否空殼公司的「核對清單」。即使申請人沒有當中任何一項特點,亦不一定表示適合上市。聯交所是從公司整體評估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特別是集資所得款項的用途及融資需要是否切合公司的未來目標及戰略、申請人可有上市的商業理據以及所有其他相關資料。申請人若無法證明需要上市的商業理據,便可能不適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說:「為維持香港市場的質素及聲譽,聯交所不斷檢視並收緊方針,正視涉及造殼活動的監管關注。這次更新指引信,是要重申上市申請人及保薦人有責任證明申請人並非僅是為了藉上市地位以取得金錢利益而申請上市。聯交所絕對無意妨礙真正需要借助香港資本市場融資的公司尋求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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