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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育寧暗批萬科合夥人制度 曾被質疑侵害華潤國有股權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盡管已經退出萬科,但在連續兩年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華潤集團董事長傅育寧都被問及萬科的話題。

2017年3月3日,「兩會」期間,在回應《證券時報》關於萬科股權之爭的提問時,傅育寧表示:「華潤已經不是萬科的股東,該說的話都說了。」此前兩個月,華潤將所持有的全部萬科股權,轉讓給了深鐵集團。

一年之後,2018年3月8日,又是「兩會」,傅育寧再度被問及萬科的問題。《中國企業家》記者提問,傅與王石之間發生的不愉快,是否因為雙方在「原則」上有分歧?

傅育寧表示:「更核心的問題是價值觀。」不過,他並沒有具體闡述自己與王石在價值觀上有何分歧,而是再度強調,「萬科的事目前已經和我沒有關系了,我也不想再談了。」


對於記者提及的包括萬科在內的地產公司所推進的合夥人制度,傅育寧表示,合夥人制度適合高智力、以人力資源為主的公司,像咨詢行業、會計師事務所,華潤和很多央企「不是幹這個的」。

他並強調,萬科等地產公司推出的合夥人制度,並不是解決經理人激勵的唯一出路。

「這種所謂的合夥制度取決於股東和經理人的制度安排,成為合夥人是一種安排,通過其它的股權激勵機制,或者是市場聯動的激勵機制也同樣可以解決,這不是唯一的出路。」傅育寧指出。

傅育寧的這番表態,表明其對萬科推行合夥人制度所持的保留態度。萬科合夥人制度由郁亮在2014年3月份正式提出,而傅育寧是在2014年4月23日才被任命為華潤集團董事長,並未參與該制度的醞釀與審批過程。

當時,萬科管理層將2010年至2013年期間的經濟利潤獎金14億元一次性提取,並通過金鵬資管計劃融資38億元,「大手筆」買入萬科A。

不過,萬科合夥人制度自推行以來,一直備受信披不足的質疑。近期,萬科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前後,由於一次有爭議的信息披露,萬科合夥人制度再度被放在了聚光燈下。甚至有律師認為,該制度的原始資金涉嫌侵害了國有股權益。

3月1日,律師曹洪林撰文表示,萬科董事會未經股東大會批準,將仍屬於公司財產的經濟利潤獎金全部支取,並以事業合夥人的個人名義交由盈安合夥管理,實質上已侵犯了萬科公司的財產權,也進而侵犯了包括國有股東在內的股東利益。

曹洪林所指的國有股東,正是傅育寧擔任董事長的華潤集團。

該律師給出的理由是,萬科的經濟利潤獎金在計提之後並不會全部實際發放,而是存放於公司獎金賬戶內,仍屬於公司財產;此外,在業績表現未達標時,公司還有權將已經計提的獎金重新扣減,也印證了發放前並非個人財產。而萬科合夥人制度僅經過董事會審批,即改變了這部分14億資金的所有權,並未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因而涉嫌侵犯萬科公司財產權。

除此之外,該律師還指出,萬科合夥人制度旗下的資管計劃金鵬、德贏還存在隱瞞「一致行動人」關系從而免於舉牌信息披露;買入萬科股票時間段與公司重要公告存在交叉、存在內幕交易嫌疑等問題。

此前,萬科在春節前披露的股東大會議案中,一次性地披露了萬科經濟利潤獎金給予王石、郁亮的分配比例,被媒體質疑為「遲到六年的信披」,並計算出王石、郁亮「7年獲益10億元」的薪酬回報。

面對諸多質疑,萬科高級副總裁譚華傑在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首次全面向公眾講解獎及利潤獎金制度和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的由來,並澄清王石7年的現金薪酬加經濟利潤獎金約為1.7億元,在尚未套現的金鵬計劃中持有的市值約有2個多億。

但譚華傑長達一小時的解釋,並未完全消除市場的疑慮。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姜伯靜3月9日撰文指出:「遲到的信披,在萬科高層的耐心解釋下,也並不是十分讓人信服。甚至,有可能會為以後留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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