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7家長期停牌公司 38名獨立董事辭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根據上市條例,董事會中最少要有三分之一人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本意在於監察董事會的決策,惟過去幾年有近40名獨立董事在公司出事時辭職,運用公司資金開立的職位形同虛設。有評論人士認為,獨董應由小股東投票選出,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否則存在的意義不大。
統計過去3年間,合共有27家上市公司遭列入長期停牌,其中有獨董在公司停牌前後一段時間內,通常是停牌或申請清盤前後提出以不同理由辭任的上市公司共有21家,佔比接近八成;在該21家上市公司中,則合共有38名獨立董事。
分析該批獨立董事的辭任理由,可發現與公司「出事」無關的理由佔比高達81%,其中最主流是以「私人事務」為理由請辭,使用這類理由不乏身兼多項公職人士,所涉的長期停牌公司多達19家,不過值得留意的是,當中也有以個人理由請辭的獨董,旋即擔任另一家上市公司的相同職位。
以身兼多項公職的數碼港主席林家禮為例,他本擔任銘源醫療(00233-HK)獨立董事,公司在2015年5月初起與其中一名執行董事失聯,林家禮在同月月尾因「個人業務需要」辭職。8天後銘源發通告指該名失聯的執董因涉貪而被大陸當局行政拘留,公司董事後來更被證監會譴責操守涉嚴重缺失。惟時隔不夠半年,林家禮卻出任易生活(00223-HK)獨董,每年收取24萬元董事袍金。
另外,浩倫農科(01073-HK)獨立董事李奕生,於2014年6月因要「專注於本身之專業」辭職,4個月後現身任華耐(01020-HK)任獨立董事一職。
至於現任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做獨立董事在2015年於太平洋恩利(01174-HK)停牌後稱另有事務在身而請辭,去年則在恆發洋參(00911-HK)(已改名前海健康)暴瀉後再度請辭,他現為另外3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至於公開因與公司不咬弦而辭任的獨立董事只有僅僅一成,當中有個別人士表明與董事會有分歧,對處理法證調查有分歧,亦有獨立董事似乎事務很繁忙,公司出事後聲稱無暇處理清盤而需要辭職;其餘則以欠薪及健康為由辭任,甚至有三名獨立董事完全沒有提供辭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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