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赫達聘任楊丙剛和譚在英擔任副總 前者任公司黨支部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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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
和訊股票消息10月25日晚間,山東赫達發布公告稱,於2016年10月24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根據公司總經理畢於東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楊丙剛先生、譚在英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公司獨立董事已對公司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意聘任楊丙剛先生、譚在英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
公開信息顯示,楊丙剛先生簡歷: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5年出生,2011年至今,擔任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一職。
截至目前,楊丙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6205股,系公司董事長、控股股東畢心德之妻侄,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楊丙剛先生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等規定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條件。
譚在英女士簡歷:女,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5年出生,研究生學歷,2011年9月-2016年6月,曾在赫克力士天普、瀘州北方纖維素公司、南京岸寶紙業、成都岸寶紙業擔任應用技術經理、副總經理、廠長、生產總監等職務。2016年7月加入山東赫達,擔任技術總監。
截至目前,譚在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及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譚在英女士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等規定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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