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碩電子:澄清105年10月19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9
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1)「法人估,泰碩第3季每股純益上看0.9元」
(2)「泰碩的Type C連接器已接獲歌爾聲學訂單,數量相當大,本季開始出貨,挹注
營運」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有關10/19經濟日報C3版中提及「法人估,泰碩第3季每股純益上看0.9元」報導中
有關數據均係屬媒體或法人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財務預測資訊,且
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所有財務資訊之揭露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訊息
為主。
(2)澄清「泰碩的Type C連接器已接獲歌爾聲學訂單,數量相當大,本季開始出貨,
挹注營運」,泰碩接獲歌爾聲學初期試產訂單,預計本季開始出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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