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科技:有關檢調單位約談本公司代理董事長李柏衡等三人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8
2.公司名稱: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檢調單位今日上午約談本公司代理董事長李柏衡、財務長謝東波、董事長特助
廖珮君等三人,協助釐清相關案情。
6.因應措施: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基於尊重司法,於調查過程中完全配合
(2)本公司之營運與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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