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自民國105年7月1日至民國105年9月30日止,受理轉換之公司債共計新台幣24,300,000元,履約發行新股計156,764股。(二)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三)股票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發行。(四)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