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華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份買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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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63,857,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10/14~105/12/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00~2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9.3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2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及103年3月17日至5月5日,所買回股數全數業已辦理銷除。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民國100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於100年8月26日至10月25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
4,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0年8月31日至10月25日,買回股數3,506,000股。
2.民國102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於102年11月8日至103年1月7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
數8,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2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買回股數736,000股。
3.民國103年3月7日董事會決議於103年3月10日至103年5月9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
數8,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3年3月17日至5月5日,買回股數4,027,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辦理本公司第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案。
說明:
(一)、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
相關規定辦理。
(二)、 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訊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為新台幣1,563,857仟元。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為新台幣250,000仟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05年10月14日起至105年12月13日止買回10,000,000
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39%。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7元至25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將
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三)、 本案執行細節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在上述條件內全權處理。
(四)、 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9.3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6.50%,並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依上市上櫃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詳
(附件一)。
(五)、 檢附證券商出具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詳(附件二)。
(六)、 辦理註銷時之減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並全權處理之。
(七)、 敬請 決議。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39%,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佔本公司民國一
○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6.5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
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蔚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
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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